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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林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农科教结合,共同促进农村、林区人才开发与技术进步的意见(试行)

  (1)积极推进农村以及林区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做到三教(基础、职业技术、成人教育)统筹,相互促进。农科教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建立职前与职后教育互相衔接,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农村、林区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2)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林区成人教育体系。各乡都要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要从发展农村以及林区经济,农民脱贫致富的需要出发,共同抓好农民技术教育。要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以及开发性农业和商品基地建设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和初、中级农民技术人才的培养。
  (3)广泛开展对在乡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的实用技术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分别作出规划,制定实施办法,对未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在乡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要本着“实用、实效”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之具备一些从业致富的本领。
  (4)大力开展对乡镇企业和林区集体企业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特别要加强对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的岗位培训,把企业发展的着眼点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职工素质上来。同时要抽调农科教各部门的技术力量,支援乡镇企业的建设。
  (5)统筹安排好共同的培训任务和技术推广项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提高培训的效益和质量,要对各项培训任务进行统筹协调,安排给合适的学校和培训基地完成,以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农村的科技推广站、所,及试验场和学校(尤其是职业技术学校和乡、村农技校)应在实施“星火”、“丰收”、“燎原”计划中紧密合作,为推广技术、发展农村、林区经济贡献力量。

  为了实现上述任务,农科教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断扩展合作的内容和项目。当前要共同制订好农村以及林区各项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规划;合理使用培训经费,多方集资,开辟多种渠道,确保各项培训经费的落实;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好专业师资和技术力量缺乏的困难;农业院校和各类专门高等学校应分配一部分毕业生充实农村、林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师资力量;协调和综合利用仪器、设备、基地等设施,充分发挥农科教等部门现有的学校、培训基地、站、所、场的作用。
  三、
  实行农科教结合,必须加强领导,采取有力的措施和政策:
  (1)农业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林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联合成立农科教统筹与协调指导小组,由农业部牵头。指导小组的任务是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协调指导,了解掌握各地情况,表彰推广先进典型等。
  (2)省、地政府和农科教部门,要把农科教结合作为振兴农村、林区的大事,加强领导,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组织,明确分工与职责,定期部署与检查工作,积极支持县、乡搞好农科教结合,认真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因“结合”而削减正常下拨的经费和物资,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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