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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博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更名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博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更名的批复
(商合批〔2007〕842号)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博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更名的请示》(冀商外经〔2007〕4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博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名称由石家庄博深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企业在境外变更注册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重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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