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错写我国国名的国际及港澳电报,未按规定处理,并已在国内电路上转发的。
(二)电报服务差错率的计算
月报表电报服务差错率的计算是指本局(包括所属分支机构)发生的服务差错份数加重大差错份数之和,占本局(包括所属分支机构)收发电报总份数的百分比。每发生一次重大差错,折合为五件服务差错计算。因此年底上报全年的服务差错率应改用下述计算公式:
全年的服务差错率=(服务差错份数+重大差错份数×5)/收发电报总份数×100%
(三)考核范围
电报服务差错率考核全省(到县局)。
(四)评分办法
完成核定数95%的得满分,低于95%至90%的得基本分的一半,低于90%的不得分。
(五)检查及扣分办法
电信总局每年组织对部分省进行检查,对被检查的省抽查省会局、地(市)局、县局、支局若干个,以被抽查局实际完成的差错率的平均值(或实际差错数之和)与被抽查的局当月上报差错率的平均值(或原统计上报的差错总数)进行比较,误差在10%以内的不扣分,误差在11-20%的扣一分,误差在21-30%的扣二分,误差在31-40%的扣三分,误差超过40%的基本分全扣。如发现弄虚做假基本分全扣。对于领导重视,管理工作和质量完成情况一贯较好的省,在扣分时可酌情考虑。
五、长途电话电路合格率
(一)长途电话电路质量标准:长途电话有线、无线及其混合电路质量标准按《
载波电话技术维护规程》的有关条目和电信总局的规定执行。
(二)考核范围
1.长途电话电路合格率考核终端到省会局(四川省包括重庆局)的一、二线机端和路端电路(包括微波电路路端600路微波电路评分暂除外)。
2.不合格电路改善情况的考核。
3.各局站间配合工作的考核。
(三)评分办法
1.长途电话电路(机端和路端)合格率等于全年各月的机端和路端合格电路数之和分别与各月的机端和路端电路总数之和的百分比。长途电话电路合格率完成考核数95%的不扣分,低于95%到90%的扣基本分的一半,低于90%的全扣。
2.不合格电路应努力加以改善,路端局应即组织全线查清不合格的原因和转接责任段落以函电(报)通知相应责任段业务领导局,继续查下去,同时抄送相关管理局。两个月内相关责任局未解决,路端局要再以函电(报)通知相应业务领导局、抄送相关管理局和电信总局,催促解决,对发出通知局不扣分,否则要扣分。相关不合格的责任局两个月内不解决,每5件(包括机线原因)扣0.2分(不及5件者,不扣)。
由1个站或1个线路段原因,致使1条电路不合格者为“1件”,使二条电路不合格者为“2件”,如此类推。
3.各站间应密切配合,在指挥调度、障碍处理,电路测试和电路临时工作中,耽误半小时以上即认为不配合,以函电(报)通知相应的局站,同时抄送相关管理局和电信总局,时间、局站、姓名(或代号)清楚,情节属实的一次申告即为“1件”,每件扣0.2分。
(四)抽查办法
1.电总每年对省随机抽查。
2.抽查内容
(1)现场分三类电路(第一类电路是直达和一转电路,第二类是两转及其以上电路,第三类是经转的机端电路)随机抽查,第一类抽10%左右,第二类和第三类各抽查20%-30%。合格率将分别计算。
(2)抽查1-3个月的统计资料和测试记录,核查上报合格率的计算方法及其实性。
(3)听取相关业务单位及用户对电路质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