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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3号(受理公告)--美国布迈-施贵宝公司的盐酸头孢吡肟(cefepime Hydrochloride)进入药品行政保护实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十三号(受理公告)
申请人所在国:美国
申请人:布迈-施贵宝公司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盐酸头孢吡肟(cefepime Hydrochloride)
商品名:马思平(Maxipime)注射剂
申请号:A-US98111317
申请日:1998年11月13日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对该药品的申请文件初步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即日起转为实质审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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