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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红”、“黄”牌成人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红”、“黄”牌成人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发〔200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根据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成人高等学校“红”、“黄”牌核定标准,现将已确定的2007年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红牌”(含自行停止招生)、“黄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销其建制;连续三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近年来,随着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部分成人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趋于紧张。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2007年“红”牌成人高校名单(含自行停止招生学校)
  (60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中南海业余大学           (中共中央办公厅)

  齐齐哈尔铁路教育学院        (铁道部)

  中国科学院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科学院)

  中国记协职工新闻学院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空军第四职工大学          (总装备部)

  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职工大学    (北京市)

  华北电业联合职工大学        (北京市)

  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     (天津市)

  张家口市职工大学          (河北省)

  河北省经贸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省)

  农业部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省)

  石油物探职工大学          (河北省)

  沈阳新光动力机械公司职工大学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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