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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政府《转发省劳动厅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劳动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
  18.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退休费用省级统筹步伐。力争1992年实现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由市、县统筹过渡到省级统筹。同时实行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养老保险费的办法,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9.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大中型企业的劳动服务企业职工,一律纳入劳动部门的社会统筹。同时积极进行市、县和行业职工工伤社会保险、大病医疗费用统筹试点。
  20.提高统筹管理的社会化程度,推行由各级社会保险机构或委托银行、信用社代发退休费的办法,以减轻企业负担并保障退休费用按时足额发放。
  21.扩大待业救济范围,将享受待业保险的对象从原来的企业宣告破产、企业濒临破产期间被精减、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违纪辞退而待业的4种人,扩大到被企业辞退的富余人员,以及被除名、开除的职工。
  五、帮助企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22.各级劳动行政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业务指导,在不违背安全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开发新产品和获取许可证等主动提供服务;对有关业务咨询、设计审查等,及时予以办理;对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加快审批验收速度。
  六、提高认识、转变职能,为搞好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服务
  23.各级劳动部门要用中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在今后的劳动工作中,把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活力和提高经济效益问题,提到突出的位置上来;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化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并抓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主动服务基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招工审批、劳动合同鉴证、养老保险“一个窗口”服务;用足够的时间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湖南省劳动厅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    湖南省劳动厅厅长谷新珊同志给阮崇武部长的信

阮部长:您好!
  这次全国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大会和全国劳动厅局长会议,开得非常成功,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主管省长第一次参加以劳动部为主召开的这样大会,省政府领导对劳动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亲身的体会。“两会”以后,我按主管省长指示,起草并为主在新年之后(元月二日)召开的省长常务会议上,汇报了全国两会精神,省政府非常重视,陈邦柱省长主持会议,并做出决定:为了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拟于三月上旬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企业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大会,传达全国会议精神,交流各地经验,布置下一步企业三大制度配套、深化改革事宜,省政府领导将出席大会并讲话。届时,热烈欢迎阮部长和其他部、局领导亲临湖南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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