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7]18号)


  为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党中央同意,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党的建设工作。近年来,随着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从2003年4月至2006年底,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12个省(自治区)分两批开展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经过3年多的努力,在试点地区基本完成了建成一批终端站点、开发一批教学资源、建成一个教学平台、建立一支骨干队伍、建立一套工作机制的工作任务,积累了工作经验,达到了预期目的,受到了试点地区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从目前的技术手段和已具备的其他条件看,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实践证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新形势下造福亿万农民群众的一项富民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创新工程,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一项基础工程,它有利于建立健全让农村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本领,更好地发挥致富奔小康的骨干带头作用;有利于推进信息技术进村入户,不断满足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类信息需求,培养造就大批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具有创业致富本领的新型农民;有利于创新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开辟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新途径,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