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电子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专项计划,负责重点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及协调、监督,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工作;指导电子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智力引进工作;组织科研开发体系的建设、调整;组织制订电子行业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专业计量检定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电子行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军工电子质量保证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五)军工司
组织研究提出军工电子的发展战略、规划及方针政策,负责军工电子的综合工作;组织编制、下达军工电子装备新品试制和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军工电子重点系统装备与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配套工作。
(六)通信与系统装备司
研究提出电子重大系统工程、重大装备以及通信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方向、战略和政策;组织协调国家重大电子系统工程和装备项目的开发、研制及全过程服务。
(七)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
研究提出计算机与软件产业的发展方向、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贷款项目的组织和立项工作;负责计算机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子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
(八)基础产品重大工程司
组织协调、监督微电子与基础产品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研究提出电子基础产品和电子工业自身装备的发展方向、战略和政策;组织协调微电子、新兴电子基础产品和电子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及工业化大生产。
(九)经济调节与国有资产监督司
参与制订国家关于电子行业的各种经济政策和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专项基金的综合管理和科研经费、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以及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对大型骨干电子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人事教育司
组织制订电子行业干部与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组织干部的交流和培训,指导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工作;指导电子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部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编制定员管理工作;管理部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组织编制电子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电子专业教学工作和电子行业职工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部属单位的留学生和研究生培养以及学位授予工作;管理部属院校;负责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核工作。
(十一)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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