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1994年3月14日 国办发<1994>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机构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以下简称中国专利局)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务院授权,继续承担全国专利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中国专利局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搞好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批工作,加强对全国专利工作的宏观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中国专利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
  (二)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销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三)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制订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经济、科技等领域专利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地方以及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专利工作。
  (四)研究提出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的判断准则,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为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等专利纠纷案件进行审判提供咨询意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