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国合字[2006]20号)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拆细及增发H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发不超过16,921.168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全部为普通股。
二、同意你公司每股股票面值由人民币1元拆细为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