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等关于对治理公路“三乱”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公路“三乱”问题受到严肃查处。山东、湖南、山西、陕西等4省坚持上路明察暗访,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共查处公路“三乱”问题697个,有1019人受到责任追究;山东省取缔管理混乱的治超卸货场46个。

  (四)注重舆论宣传,典型示范和警示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各地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起到“查处一起案件、治理一个方面、建立一套制度、教育一片干部”的目的。湖北省公安厅树立了4名交警执法标兵,组织其在全省作巡回报告;山西省临汾市公开处理了9起公路“三乱”问题,有52人受到责任追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临时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置不够规范。主要表现是被检查省份超期设站的现象比较普遍,还有的没有公布设站依据或检查期限或收费标准等。

  (二)部分公路收费站、木材检查站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站容站貌较差,有的未按规定设置公示牌或公示牌设置不合理,有的没有在规定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期限;个别木材检查站没有公示设站批准文件,有的未及时公示新的处罚标准。

  (三)个别涉路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一些地方指派临时聘用人员上路执法;个别地方高速交警中队在高速公路上采取封闭方式检查超速车辆,造成车辆拥堵;个别地方路政人员,着制服在紧靠检查站的小商店内从事非公务活动。

  (四)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些治超检查站没有做到交通、公安联合执法;不少地方还存在对超载车辆不消除违法行为,罚款即放行的现象;一些司机反映,有的计重收费设备误差较大,并对既按重量计重收费、又进行超重处罚的做法意见较大。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有关省政府进行了反馈。各地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向全国治理公路“三乱”部际协调会议报告了整改情况。从平时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其他一些地区和路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纠正。

  三、继续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公路权益的不正之风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