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1994年4月26日 国办发〔1994〕61号)



  《中国气象局机构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国气象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国家气象局更名为中国气象局,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务院授权,继续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全国气象部门仍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国气象局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
  一、职能转变
  强化的职能主要是:加强对气象事业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全国气象事业的发展,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加强对全国气象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加强气象现代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气候资源的管理,组织好气候和气候变化的诊断、评价、预测工作。完善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会同地方继续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完善与双重领导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促进国家和地方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推进气象事业结构调整,逐步建立起由基本气象系统、科技服务、综合经营三部分构成的新型事业结构。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工作。
  转移和下放的职能主要有:从偏重于部门管理转到面向全行业的宏观管理,弱化微观的直接管理,减少具体事务性工作。将气象事业长远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评估以及技术指导、质量标准的拟定和其他辅助性、技术性、一般性的业务管理工作,转移到有关的直属事业单位;将由地方投资并直接为地方提供服务的一般建设项目及其管理下放到省级气象管理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中国气象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气象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全国气象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制订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措施。
  (二)组织制订气象事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负责组织国家和地方气象现代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国大中型气象项目的统一布局、立项和调整方案的审核,负责对气象行业的宏观管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