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关于利息、股息、红利的扣缴义务人问题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
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十、以前规定与本规定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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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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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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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超过500元至2 000│超过475元至1 825元│ │ │
│ │元的部分 │的部分 │ 1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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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超过2 000元至5 0│超过1 825元至4 375│ │ │
│ │00元的部分 │元的部分 │ 1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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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过5 000元至20 │超过4 375元至16 37│ │ │
│ │000元的部分 │5元的部分 │ 20 │ 375 │
├──┼────────┼─────────┼─────┼─────┤
│5 │超过20 000元至40│超过16 375元至 │ │ │
│ │000元的部分 │31 375元的部分 │ 25 │ 1 375 │
├──┼────────┼─────────┼─────┼─────┤
│6 │超过40 000元至 │超过31 375元至 │ │ │
│ │60 000元的部分 │45 375元的部分 │ 30 │ 3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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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超过60 000元至 │超过45 375元至 │ │ │
│ │80 000元的部分 │58 375元的部分 │ 35 │ 6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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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超过80 000元至 │超过58 375元至70 │ │ │
│ │100 000元的部分 │375元的部分 │ 40 │ 10 375 │
├──┼────────┼─────────┼─────┼─────┤
│9 │超过100 000元的 │ │ │ │
│ │部分 │超过70 375元的部分│ 45 │ 15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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