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一九九四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一九九四年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资综发<1994>1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经财政部批准,现将《一九九四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1994年3月23日

           一九九四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蓝图,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今年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结合起来,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加强企业中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做好清产核资工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禁止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要健全制度,从各方面堵塞漏洞,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今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要点是:
  一、加强国有资产专司机构的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政企分开”、“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国家局将按批准后的“三定方案”完善内部机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充实人员,以适应工作,特别是加强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资产评估等产权基础管理工作的需要。各地国资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领导汇报,争取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强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精神,尽快解决机构、人员编制和职能分工的问题,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尽快纳入新的轨道。
  要注意巩固和稳定队伍,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政策理论学习和具体的业务建设。
  二、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改革要紧密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来进行。
  一是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重估资产,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进行产权登记,明确产权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使国有企业稳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创造条件。
  二是贯彻即将出台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局将与财政部、经贸委共同研究制定监事会章程和工作规则,明确企业承担的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