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PMIS数字证书换发流程:
(一)证书即将到期或者已经过期情况下,需要申请证书换发,换发成功后原有证书自动撤销;
(二)PMIS用户填写《PMIS数字证书管理表》,交由本单位盖章后,提交当清算中心;
(三)LRA录入操作员录入PMIS用户的证书换发申请信息,LRA审核操作员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打印密码信封;
(四)LRA审核操作员将密码信封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至PMIS用户;
(五)PMIS用户得到密码信封后,登陆CFCA网站,输入密码信封中的参考号和授权码,设置数字证书的密码,下载新的数字证书文件;
(六)PMIS用户按规定将证书安装在登陆PMIS系统机器的WEB浏览器中,新证书安装成功后,将原证书文件删除。
第四十七条 PMIS数字证书冻结流程:
(一)用户怀疑证书失密或密钥受到攻击等非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以申请证书冻结;
(二)填写《PMIS数字证书管理表》,交由本单位盖章后,提交当地清算中心;
(三)LRA录入操作员录入PMIS用户的证书冻结申请信息,LRA审核操作员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冻结操作。
第四十八条 PMIS数字证书解冻流程:
(一)用户确认被冻结的证书符合重新使用的条件时,可以申请证书解冻;
(二)PMIS用户填写《PMIS数字证书管理表》,交由本单位盖章后,提交当地清算中心;
(三)LRA录入操作员录入PMIS用户的证书解冻申请信息,LRA审核操作员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解冻操作。
第四十九条 证书使用者应妥善保管USBKey或证书文件,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十条 RA和LRA管理员、RA和LRA录入操作员、RA和LRA审核操作员应妥善保管证书保护密码,不得泄漏。
第五十一条 PMIS用户在登陆PMIS时,需要将PMIS证书导入WEB浏览器中使用。PMIS用户要确保导入PMIS证书的机器的物理和应用安全,防止PMIS证书被他人盗用。
第五十二条 RA和LRA管理员、RA和LRA录入操作员、RA和LRA审核操作员证书密钥泄漏、USBkey损坏或者丢失时,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证书管理流程进行撤销或补发。
第五十三条 PMIS用户数字证书密钥泄漏、数字证书文件损坏或者丢失时,应立即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并按证书管理流程进行撤销或补发。
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1
J-01系统RA管理员证书管理表
┌───────────┬────────────────────────────┐
│ 申 请 日 期 │ 年 月 日 │
├───────────┼────────────────────────────┤
│ 申 请 类 型 │ □证书申请 □证书密钥更新 □证书吊销 │
├──┬────────┼────────────────────────────┤
│ │中文名称 │ │
│ ├────────┼────────────────────────────┤
│ │英文/拼音简称 │ │
│ ├────────┼────────────────────────────┤
│ │证件类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他,请注明: │
│单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位 │证件号码 │ │
│ ├────────┼────────────────────────────┤
│信 │主管领导(签名) │ │
│ ├────────┼────────────────────────────┤
│息 │单位地址 │ │
│ ├────────┼──────────┬─────────────────┤
│ │省(市) │ │ │
│ ├────────┼──────────┤ │
│ │电话 │ │ (单位盖章) │
│ ├────────┼──────────┤ │
│ │传真 │ │ │
├──┼────────┼──────────┴─────────────────┤
│ │姓名(签名) │ │
│ ├────────┼────────────────────────────┤
│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 □护照 □其他,请注明: │
│RA │ │ │
│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理 ├────────┼────────────────────────────┤
│员 │证件号码 │ │
│信 │ │ │
│息 ├────────┼────────────────────────────┤
│ │电话 │ │
│ │ │ │
│ ├────────┼────────────────────────────┤
│ │电子邮件 │ │
│ ├────────┼────────────────────────────┤
│ │通信地址 │ │
│ ├────────┼────────────────────────────┤
│ │邮政编码 │ │
├──┼────────┼───────┬────────────────────┤
│CFCA│ │ │ │
│意 │CFCA经办人: │CFCA主管领导:│ │
│见 │ │ │ │
│ │ │ │ (CFCA盖章)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备 │ │
│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