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建材工程土耳其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228号)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在土耳其设立公司的请示》(中建材外发〔2007〕13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在土耳其设立“中国建材工程土耳其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20万欧元(约合26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工程设计、咨询;投资咨询和策划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你公司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土耳其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