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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通报商务部驻天津特办2006年工作情况的函

  二、加强进出口许可证审核与发放工作,促进青海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天津特办主要负责联系地区一些不可再生的资源型产品进出口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目前,青海省企业的碳化硅、白银、牛肉、甘草等4种商品出口许可证均在天津特办审核与发放。2006年天津特办共为青海省新机五金矿产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签发发放碳化硅、白银等4种商品出口许可证146份,发证金额为2107.1万美元。

  在日常许可证管理过程中,天津特办积极配合部配额许可证管理局和青海省商务厅做好配额的管理工作,接受并处理青海省配额分配、调整文件10份,同时,加强许可证审核工作,长期保持发证的“零差错率”,确保了青海企业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提高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商务政策环境。

  长期以来,天津特办高度重视为地方及企业提供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和商务政策咨询,全年解答企业咨询电话近万次,特办网站点击量超过130万次。在加强对领证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天津特办坚持为企业提供热情服务,基本上实现当日申请、当日审证,确保隔日发证,千方百计为企业进出口提供便利。为适应企业对外贸易经营的需要,天津特办还努力为企业退换许可证创造好的条件,2006年全年为青海省企业退换许可证10份,保证了企业经营不受大的影响。同时,特办始终强调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一些企业申领许可证出现的困难,也积极给予辅导和帮助,受到了企业的普遍好评。

  2006年天津特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开青海省人民政府的关心,离不开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特别是省商务厅给予了天津特办无私的帮助,为特办工作的稳定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7年是商务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天津特办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商务发展大局,结合青海省商务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埋头苦干、锐意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提高服务地方与企业的水平,努力促进青海省商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希青海省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天津特办的工作,为天津特办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必要的便利,并对天津特办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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