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庄作瑾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6〕180号)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缪建民等9人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集团干〔2006〕2号)收悉。经审核,庄作瑾、万峰、马永伟、夏智华、吴焰、刘英齐、苏恒轩符合《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庄作瑾、万峰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同意马永伟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意夏智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同意吴焰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刘英齐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苏恒轩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