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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通用)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

  1.汽车安全防盗设备(GPS或GMS)生产厂商:与提供按揭贷款的金融机构签有协议,当保险车辆发生盗抢案件,有义务帮助金融机构寻回该保险车辆,否则由其负责赔偿的汽车安全防盗设备生产厂商。
  2.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事先不确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而只订明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限额的保险合同。
  3.减值损失:指由于局部损坏导致财物修复后整体价值的减少。
  4.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自初次登记至计算折旧时不足一年的车辆,折旧按每满一个月扣除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汽车报废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5.新车购置价:是指本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税)的价格。
  6.施救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了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所支出的费用。
  7.绝对免赔率:保险人不予赔偿的损失部分与全部损失的比率。

  按揭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费率:1%
  费率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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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型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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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型               │   系数   │
├───────────────────────────────┼────────┤
│尼桑系列客车、丰田凌志、本田雅阁、广州本田雅阁、五菱、桑塔纳、│   1.50   │
│昌河                             │        │
├───────────────────────────────┼────────┤
│一汽金杯、一汽红旗、神龙-富康、华利、现代索娜塔、长安、北京、 │   1.20   │
│松花江、江南-奥拓                       │        │
├───────────────────────────────┼────────┤
│其它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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