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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揭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一经成立,被保险人未经投保人同意,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短期月费率表

┌───┬───┬───┬───┬───┬───┬───┬───┬───┬───┬───┬───┬───┐
│保险期│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间(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短期月│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
│费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应自购买车辆十五日内办理正式号牌,并于挂牌后三日内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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