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汪建熙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84号)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金公司董事长汪建熙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报告》(中金证[2005]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汪建熙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仅限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职务)。
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4号)的有关规定,为汪建熙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并通知其持本批复及个人有效证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