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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筹建养老保险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筹建养老保险公司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设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批筹材料的请示》(国寿集团发〔2005〕157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专业性养老保险公司。
二、
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
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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