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负责财政部派出机构的干部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国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状况,组织财政系统全国性的表彰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管理部属院校,指导地方的财政教育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财政部机关行政编制为950人。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不含兼职);司级领导职数71名(含部长助理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财政部财政税收财务大检查办公室负责人2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人3次;因综合与改革司、农业司和人事教育司工作任务重,各增加1名副职)。
纪检、监察等派驻机构和后勤、老干部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设在财政部。
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设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26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为财政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密切配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其他相关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
一、职能转变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重点是对各类企业占有的、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国有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二、主要职责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是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任务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