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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行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搞好烟草行业发展和计划的综合平衡。
  (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负责烟草专卖品的各种许可证、运输准运证的发放和管理。
  (三)组织烟草行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做好法律咨询和行政复议工作。
  (四)组织和宏观管理全系统的生产经营,负责全行业生产调度、安全生产和储运等项工作,搞好产供销的协调工作,负责审批烟草企业的设立、关停和兼并。
  (五)参与制订烟草行业税收、价格等项经济政策,管理烟叶、卷烟、烟草机械、辅料的价格以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的安排,负责全系统的财务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并监督管理其实现保值增值。
  (六)研究制订烟草行业科技教育发展方针和有关政策,负责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成果推广等项工作,组织制订有关烟草的质量标准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行业的人才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指导基层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烟草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的外事工作。
  (九)承办国务院、国家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烟草专卖局设8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协调和组织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和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行业的外事工作和非贸易性的对外联络。负责管理局内的外事工作,组织智力引进和境外培训。
  (二)综合计划司
  制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生产布局和行业政策,编制烟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或参与制订烟草专卖品的价格政策并管理烟草专卖品的价格,负责行业统计分析和经济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和经济往来的综合管理及指导合资企业、规划设计院、第三产业的工作。
  (三)专卖管理司
  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查禁、关停计划外烟厂,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负责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特种许可证、运输准运证等制度的制订和证件发放、监督等工作;负责派驻的专卖机构的管理及专卖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四)人事劳动司
  制订烟草行业人事、劳资、政工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烟草行业人才规划及干部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全行业工资政策、技术职务评聘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党组管理的干部工作。指导基层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
  (五)政策法规司
  组织烟草行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烟草行业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审查烟草行业内部管理重要规章制度和局内各部门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做好法律咨询和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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