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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外交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贯彻执行领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承办同外国发展领事关系的谈判与签约事宜;执行领事保护;颁发护照签证并制定有关规章,办理公证、认证;处理外国人来华重大涉外案件等问题;指导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侨务工作和地方外办的领事工作。
  (十五)香港澳门事务办公室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问题的方针政策;承办有关港澳问题的外交谈判等具体事宜;协助部领导指导中英、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处的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港澳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六)台湾事务办公室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研究台湾对外政策、对外关系动向,协调处理有关台湾问题的涉外案件;指导驻外使领馆的对台工作。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语笔译与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部领导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口、笔译;承担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翻译人员。
  (十八)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国内外干部的编制、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考试、考核、任免、晋升、职称、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十九)行政司
  负责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负责部内和驻外机构工勤人员的选调、配备和轮换;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和投资分配;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公办用房和职工生活用房;管理国外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馆舍建设的审核和谈判;管理部内有关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绿化等事务。
  (二十)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交、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驻外使领馆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制定驻外使领馆财务制度和配合财政部制定国家外事财务制度。
  (二十一)机要局
  贯彻执行党的密码方针;研究和编用外交密码;研制、应用和维护外交机要译电设备和密码保密设施;规划和管理电报传输的外交通讯工作;翻译、批抄、印刷和分发明、密码电报;承担部机关和驻外使领馆的办公自动化任务。
  (二十二)信使队
  承担中央与地方党政部门同我驻外机构之间往来的文件、信函和重要资料的传递任务;归口管理和指导国内部级机关和我驻外机构派遣临时信使的有关工作。
  (二十三)部纪委
  负责监督检查部机关和驻外人员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协助部党委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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