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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

  四、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为了改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缺乏经济、科技、管理人才的状况,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有计划地挑选一批有能力、适合于从事经济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必要的培训后输送到经济部门或企业工作。适应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广泛发现和积极培养各类企业的少数民族管理人才,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农林、工程技术、财贸、金融、企业管理、医疗、卫生、政法等专业,要有计划地增加少数民族学生的名额,实行定向招生和培养。继续在有关院校开设少数民族师资和经济管理干部培训班。做好在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招收少数民族优秀青年进高校培养的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高校,增加招生名额。民族学院和民族干部学校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办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有计划地调整、增设民族地区急需的专业,培养更多的人才。要重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尽量为他们多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
  中央有关部门和内地省、市要继续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各种专业人才作出贡献。每年安排一部分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和专业技术干部,到相关专业的院校、科研部门和企业进修学习。
  五、做好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选配工作。民族自治地方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选配好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地、县的领导班子,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的领导班子,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均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也要注意选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要贯彻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完善和优化民族地区领导班子整体结构的需要,大胆地把那些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尤其要注意挑选政治素质好、熟悉经济工作、勇于开拓的少数民族干部进党政领导班子;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要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对已进领导班子的少数民族干部,要放手使用,严格要求,继续培养。要切实加强民族地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民族地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从实际出发,要有利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有利于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干部间的团结。要有计划地推行公务员制度,做好党的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工作。要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符合民族地区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各项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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