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职业技能开发是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是劳动工作的重要支柱。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劳动力素质偏低,高素质劳动力供不应求。为社会提供合格的劳动者,并为评价劳动者素质提供客观依据,是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形成全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网络,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开发体系。
17.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要以发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劳动者思想和业务素质、改善劳动力结构,促进充分就业和国发经济发展为目的。通过国家制定职业标准,政府进行规划指导,市场引导培训方向,社会鉴定技能水平方针的落实,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开发的科学化和管理社会化,力争在本世纪末基本达到以下目标:(1)初步建立职业技能开发需求预测信息网络。政府根据市场需求科学地规划和协调全社会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开发。(2)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标准体系。(3)建立国家资格证书制度,完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实行在政府指导下职业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4)形成多方办学、多层次、多形式,能够覆盖城镇和乡镇企业并向农村延伸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使城镇新增劳动力和转岗、转业人员在就业前和上岗前能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技术要求高的关键性岗位应实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上岗人员应受到系统的培训。
18.建立国家职业分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1)建立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依据职业分类逐步将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转化为职业技能标准,并与国际职业技能标准对接。对通用性强、覆盖面广,产品质量对消费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工种,尽快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指导行业和地方制定本行业、本地区特殊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
(2)建立和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技能开发的一个中心环节,是把职业技能开发和劳动力市场连接起来的纽带。要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体系完备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使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反映劳动者技能水平的主要标志,成为劳动力供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成为生产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工具。要逐步将已有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改造成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重要工种和关键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要起职业许可证的作用。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要统放结合,在国家统一制定法规、标准,并实现宏观管理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竞争创立自已有影响和知名度的职业证书。
(3)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在已有考核组织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抓紧社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题库的组建工作,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许可证制度。近期主要做好对职业技能培训实体的毕(结)业生的技能鉴定,实行“双证书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面。要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科学、规范和权威性。
19.加快培训实体建设和改革步伐,实行培训机构自主办学,各方分担开发费用,逐步完善职业技能开发体系。
(1)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实体的改革步伐。近期以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实体的办学自主权为突破口,激发其办学活力。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体,要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转换办学机制。“九五”前期,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规格质量、培训期限、招生和毕(结)业生就业等方面,建立起与社会和企业需求相沟通的自主办学机制。在继续搞好技工学校评估的基础上,完善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体的开办资格认证及毕(结)业生中的技术工人的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从改革学制,指导修订与制定教学计划入手,总结办学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努力探索新型技能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实体多功能作用,走“产教结合”的道路,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通过立法使企业对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更大的义务,并加强对企业培训机构和非培训机构培训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改革学徒培训。除在传统工艺和少数工种继续以师带徒外,将企业学徒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在企业进行技能训练,在学校及训练中心进行理论教学的新型学徒培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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