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开业的请示》(国民寿发(筹)〔2005〕5号)、《关于报送补充材料的说明》(国民寿发(筹)〔2005〕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
四、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
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马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