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撤销北京国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
(保监中介〔2006〕196号)
北京国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05年9月,你公司股东刘勃翀、时卫东、高清斌、刘世向中国保监会提交设立申请材料。在申请材料中,拟任董事长王轶、总经理时卫东、副总经理刘世伪造个人简历,隐瞒真实情况,以提交虚假材料的方式取得了中国保监会批准你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六十九条、第
七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北京国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刘勃翀(身份证号610103730223281)、时卫东(身份证号610102701117275)、高清斌(身份证号232722196510242439)、刘世(身份证号610103197407052890)等四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