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7月28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通知
(深证上[2006]93号)
各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八月九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