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商务部关于同意划转营口青花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轻重烧镁出口配额招标资格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划转营口青花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轻重烧镁出口配额招标资格的批复
(商贸批〔2006〕370号)
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你厅《关于划转企业投标资格、出口业绩和中标数量的请示》(辽外经贸发〔2006〕4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营口青花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未使用的轻重烧镁出口配额、出口业绩和投标资格划转至营口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取消营口青花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未使用的轻重烧镁出口配额、出口业绩和投标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