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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请为援斐济纳务索桥项目派遣设计代表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请为援斐济纳务索桥项目派遣设计代表的通知
(商援批〔2006〕416号)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根据中国和斐济两国政府2004年11月3日换文规定,我同意帮助斐济政府建设纳务索桥项目,所需费用在我援外费中支付。

  鉴于上述项目设计任务已交由你院承担,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严格按照(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文及该项目设计工作内包总承包合同规定,选派1名政治素质好、技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设计代表经我部审定后赴斐济全面履行设计代表职责,完成此项援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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