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请承担援斐济纳务索桥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请承担援斐济纳务索桥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通知
(商援批〔2006〕415号)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和斐济两国政府2004年11月3日换文规定,我同意帮助斐济政府建设纳务索桥项目,所需费用在我援外费中支付。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将派遣2名监理工程师赴施工现场,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经研究,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交由你公司承担。请严格按照(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文及该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内包合同的规定,按时派遣经我部审定的2名专家赴斐济,全面履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完成此项援外任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