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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河北宁纺集团加工贸易项下降等残次布转内销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河北宁纺集团加工贸易项下降等残次布转内销的批复
(商产批〔2006〕38号)
河北省商务厅:
你厅《关于河北宁纺集团加工贸易项下降等残次布申请内销的报告》(冀商外贸〔2006〕14号)收悉,经审核你厅上报材料,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海关总署,现批复如下:
同意河北宁纺集团加工贸易项下降等残次布10420.41米,折算进口原料棉花3737.48千克内销。请主管海关按关税配额商品内销规定,为企业办理手册核销手续。在企业将手册核销完毕之前,你厅暂不受理其新的棉花加工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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