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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山东海岳进出口有限公司加工贸易合同展期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山东海岳进出口有限公司加工贸易合同展期的批复
(商产批〔2006〕50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你厅《关于山东海岳进出口有限公司加工贸易合同展期的请示》(〔2006〕鲁外经贸发函字17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你厅提供的有关材料,为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意将该企业加工贸易批准证(鲁外经贸发(青)〔2004〕进字第00485号)返销期延至2007年4月30日。请你厅凭此批复为企业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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