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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江苏金昉实业有限公司棉花加工贸易合同展期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江苏金昉实业有限公司棉花加工贸易合同展期的批复
(商产批〔2006〕52号)
江苏省外经贸厅:
你厅《关于为盐城市滨海县金昉棉花进料加工业务二次延期的申请》(苏外经贸贸管〔2006〕1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江苏金昉实业有限公司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批准证号:〔2005〕苏外经贸苏贸进字02204号)延期至200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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