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请承担“埃塞俄比亚农业种植管理研修班”项目实施任务的通知
(商合促批〔2006〕122号)
中国农业大学:
根据中国和埃塞俄比亚两国政府2006年6月13日和6月20日换文规定,我同意承担埃塞俄比亚农业种植管理研修班。该研修班分两期举办,每期邀请20名埃塞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每期培训时间为15-20天,工作语言为英语。第一期研修班时间拟定为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18日。外地考察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期研修班举办时间和外地考察地点待定。
经研究,上述项目的实施任务交由你单位承担。有关招生工作将由我部通过我驻埃塞俄比亚使馆经商处统一办理。实施项目所需费用标准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举办受援国政府官员培训(研修)班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字〔1999〕725号)执行。
为圆满完成此项援外培训任务,确保研修班质量和效果,请你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我部与你单位签订的内部总承包合同规定,精心编制研修课程,合理安排研修日程,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费用预算,于研修班开班前报我部审核,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选派政治素质高、协作精神好、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授课和管理人员,承担上述研修项目的教学和组织管理工作。
三、及时与我驻埃塞俄比亚使馆经商处联系,了解有关招生具体情况,并及时向我部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精心组织好来华人员的实习、考察活动,确保安全周到。有关事宜请径与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联系。
五、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我部及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六、项目实施结束后10日内,将书面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效果、学员评价及学员情况表、经验教训及建议等)报送我部有关主管部门。
有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事宜,请径与我部经济合作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