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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秦长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秦长奎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5]118号)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长奎任职资格的请示》(南基[2005]22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秦长奎的基金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秦长奎任你公司督察长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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