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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豪杰金属家具(美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豪杰金属家具(美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商合批〔2006〕737号)


浙江省外经贸厅: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豪杰金属家具(美国)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浙外经贸经〔2006〕36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豪杰金属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汇60万美元对其在美国洛杉矶设立的“豪杰金属家具(美国)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该境外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总投资均为108万美元。其他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三、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四、请要求境外企业中方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重新登记,并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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