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述状况,会议认为,必须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普及科技法的基本知识,使那些已经出台的科技法律、法规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人民群众所熟悉和掌握,并在科技活动中自觉遵守和运用,才能保证它们在社会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并真正发挥其保障和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因此,在“二五”普法期间,应当以
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四个科技奖励条例等与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事业的发展和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科技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科技普法工作,这是现阶段加强科技法制建设、巩固科技立法成果的一个重要步骤。
二
会议对前一阶段开展普法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总结:为了推动科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科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和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的《关于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制定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关于科技法律知识的安排意见》(以下简称《安排意见》),明确了“二五”科技普法的内容、目标和任务(见<91>国科发策字830号文)。国家科委政策法规司根据《安排意见》中确定的普法内容,组织编写了“二五”科技普法指定教材--《科技法律制度》一书。为了协助配合各地组织普法培训和学习,该司还结合普法指定教材的内容录制了“二五”科技普法辅导讲座录像带,并已逐步开展了一些有针对性的科技普法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不少地方科委的科技普法工作也已启动,天津、河北、浙江、宁夏、山东、黑龙江等地科委都制定了相应的计划或发下了通知,有些地方还成立了科技普法领导机构,并已开始举办多种形式的普法培训班和讲座,科技普法工作正稳步开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