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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研中心关于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地农业生产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研中心关于推广旱作
 农业技术发展旱地农业生产报告的通知
 (1988年8月3日)


  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地农业生产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目前,我国尚有52%的耕地属无灌溉条件的旱地,依靠旱作农业技术是这些地区,特别是北方干旱、半干旱区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的现实选择,对我国粮食生产上新的台阶具有战略意义。请各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注意总结、推广应用旱作农业技术发展生产的经验,认真研究制定科技有偿服务的具体政策,加强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与生产的紧密结合,逐步建立新的科技投入机制,鼓励和吸引大批科技人员投入到农业生产第一线,推动旱作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附:
        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推广旱作
         农业技术发展旱地农业生产的报告
           (1988年6月23日)

  遵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同中国农业科学院和陕西、山西省农研中心,于1988年5月在西安召开了“北方旱作农业问题讨论会”。会议分析、研究了北方旱作农业区农业发展的生产潜力及其指导方针,交流了实施旱作农业技术的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对推广旱作农业技术等问题提出了有关政策和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我国北方旱作农区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
  陕、晋、甘、青、宁、蒙六省区及冀、豫、辽的半干旱、半湿润易旱地区,是我国旱作农业技术的主要实施区域。其中西北六省区现有旱地2亿多亩,人口近7000万。由于气候干旱(年降雨量只有300到500毫米)、水资源贫乏、土壤瘠薄和水土流失严重,加上长期以来粗放经营,农业生产水平很低,农村经济基本处于封闭、半封闭的自然经济状态,相当一部分地区至今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是我国目前的贫困地区之一。1987年这些地区亩产仅为38至179公斤(全国平均235公斤),农业人口人均占有粮食207至355公斤(全国平均460公斤),人均收入122至354元(全国平均460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些地区农村经济有较大发展,但近几年由于连续干旱,农业生产发展仍然很慢,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萎缩。“六五”期间,陕、晋、甘、青、宁、蒙六省区平均每年粮食调入量为33亿公斤左右,每年地方财政为此支付大约8亿元以上的运输、管理费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灌溉农区所承受的生产压力日益增大,要求旱地农业有大的发展。“水路不通走旱路”,依靠旱作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已成为北方旱区农业长期稳定发展最现实的选择。同时,研究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对全国其它尚无灌溉条件的地区发展农业生产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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