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北京华融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的批复
(商资批[2006]1404号)
北京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华融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京商资字[2006]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华融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在公司45%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创益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05年12月6日重新签订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