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办事处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办事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6〕665号)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关于申请成立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办事处的函》(中葛集团编〔2006〕7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办事处。

  二、办事处的业务范围是:管理项目、市场开拓。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办事处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印尼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领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