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宁波文魁笔业有限公司驻美国办事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6〕670号)
宁波市外经贸局:
《关于宁波文魁笔业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办事处的请示》(甬外经贸境外〔2006〕110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文魁笔业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办事处。
二、办事处的业务范围是:售后服务、外贸接单、业务联络、市场调研、信息咨询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办事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