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苏州明基医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商资批[2006]1388号)
江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你厅《关于苏州明基医院有限公司出资权转让的请示》(苏外经贸资[2006]3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苏州明基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方合作者明基电通纳闽马来西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公司70%股权转让给明基比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出资结构变为:明基比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出资7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二、同意公司的合作方于2006年2月28日签订的合作合同、章程,公司原合作合同、章程同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