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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商资批[2006]1389号)
上海市外资委:
你委《关于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请示》(沪外资委协[2006]9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深圳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是:在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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