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划转供港活牛出口业务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商贸批〔2006〕280号)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辽宁省外经贸厅:
你厅(委)报来的《关于调整天津市供港出口活牛经营企业的请示》(津商务贸发〔2006〕23号)和《关于调整输港活牛经营资质的请示》(辽外经贸发〔2006〕338号)悉。经研究,同意将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经营的供港活牛出口业务划转至天津市金牛商贸实业公司,将辽宁省兴业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供港活牛出口业务划转至辽宁兴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取消上述业务转出企业的相应的供港活牛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