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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名称变更、股权变更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名称变更、股权变更的批复
(商资批[2006]1332号)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修改章程的请示》(沪外资委协[2006]13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的投资者运盛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协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公司25.61%、4.29%的股权转让给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

  转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持101,957,707股,占总股本的29.90%;香港运盛有限公司持70,082,918股,占总股本的20.55%;中国银宏实业发展公司持5,175万股,占总股本的15.17%;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持10,968,750股,占总股本的3.22%;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5,118,750股,占总股本的1.5%;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4,387,500股,占总股本的1.29%;社会公众股96,744,557股,占总股本的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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