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商资批[2006]1357号)
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
《关于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中艺投字[2006]9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同意公司中方合营者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中工美工艺美术文化公司和中国工艺美术品展销公司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43%、0.9%和0.1%的股权转让给金狮百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中工美工艺美术文化公司和中国工艺美术品展销公司退出公司,其在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由金狮百盛投资有限公司承继。公司投资总额仍为5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仍为1668万美元,其中新加坡金狮百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00.5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2%;新加坡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出雪资233.5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4%;金狮百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33.9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