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商资批[2006]1437号)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请示》(湘商[2006]118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申请批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请示》(湘商[2006]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北京佳和联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15.83%股法人股转让给佳卓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其他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电机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罔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投资"。
三、同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31日通过的公司章程。
四、同意根据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于2006年6月6日通过的股权改革方案,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向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408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3.2股。
五、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仍为50700万股,其中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2,237,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6%;佳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7,45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北京瑞新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5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北京中利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5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广州黄埔中联建设机械产业有限公司持有1,05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广州市天河区新怡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持有1,05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A股社会公众股持有223,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0%。